(五)全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以典型引路,以制度先行,全面改进价格行政执法工作作风,促进执法工作的公正文明,增强价格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提高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立价格行政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活动的阶段安排
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本次活动从6月底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至7月底)
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做好活动的准备工作,对活动进行一次全面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明确有关事项,建立相关制度,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底至9月底)
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活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通过走访被检查单位、受理投诉建议、发放征询意见表、抽查暗访等途径,发现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效率低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不公言行不当等现象和问题,督促整改,并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在活动过程中,各地还要注意发现正面典型,总结经验,广泛宣传,树立价格行政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底至10月底)
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典型做法、制订的相关制度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将有关书面材料报省局法规处。省局法规处将在这一阶段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并将有关情况向全省通报。
四、活动的组织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省物价局成立“规范价格行政执法,促进执法公正文明活动”领导小组,李志隆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吴长青副局长任副组长,省局法规处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开展活动。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提高对此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活动的各项内容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制订详尽的活动方案,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将价格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进行规范,以活动的实际效果作为最终的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