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有录放、音响、灯光等展示设备。
(四)要设有客商、领导参观留言簿,对每次来参观的投资客商、领导要有记载。
(五)要有前言、图片、产品实物和模型,本地区经济特色,资源潜力,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等宣传资料。
(六)要有地方名优特色产品的分类汇编。有产品名称,企业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年产量,供货数量,产品价格,产品宣传单,质检报告,招商引资项目库等。
各市(地)局要将各县(市、区)局名优特色产品展示厅完成进展情况汇报和制作的宣传光盘、讲解词各一式三份,于5月25日前报省局质量处。
联 系 人:王 毅 联系电话:0451-87979095、87979098
电子邮箱:hljszlc@yahoo.com.cn
附件:黑龙江省名优特色产品展示厅评价表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黑龙江省名优特色产品展示厅评价表
项目
| 展示厅全貌
| 图片与实物
| 影像与制作
| 文字与解说
|
评
价
内
容
| 展示厅设计新颖,具有地方特点,反映了本地区地域风貌、产业结构、发展历程、区域特色、长远目标及地方党委、政府抓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的成果。
| 要求图片清晰完整,设计美观大方,有名优特色产品的实物或产品包装物及产品标本、模型。
| 展览厅设置影像、音响、灯光等设备,光盘制作全面,设计合理,有艺术性,能充分反映名优产品、特色产品现状。
| 编写展示厅文字说明,能准确描述名优特色产品,文理通畅,结构鲜明,解说员口齿伶俐,声情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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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25分
| 25分
| 25分
|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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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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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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