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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智强、张学军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智强、张学军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苏府人〔2010〕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
陈智强、张学军同志为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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