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智强、张学军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智强、张学军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苏府人〔2010〕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
  陈智强、张学军同志为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半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