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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培育工业大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各县(区)主要负责人为所辖园区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县(区)所辖园区、工业集中区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园区建设直接责任人,严格实行目标考核。

  (三)发展大企业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强力实施百亿企业打造和大企业培育计划,对计划培育年产值超5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实行市领导领衔、责任单位“帮扶”制度,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责任分工见附件1)。

  “帮扶”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帮助企业研究发展战略,编制发展规划。指导企业明确发展目标及各年度阶段性任务、重点项目和主要措施。二是帮助企业多渠道融资。通过招商引资、资产重组、上市融资、增发扩股等途径,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国内外大企业重组联合,引进战略投资者,迅速做大做强。三是帮助企业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四是帮助企业积极争取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企业迅速发展创造优良发展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工业大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全市工业大产业发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调度协调、目标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大产业培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推进工业大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产业规划、产业招商、项目推进、资金政策、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园区建设、督查保障等9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由分管工业副市长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联系工业副秘书长、市经信委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推进工业大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其他各组工作。建立推进工业大产业发展调度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大产业发展协调汇报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大会,定期通报大产业发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落实市推进工业大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决议要求,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支持工业发展政策,调动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人才等资源,使政策、资源向优势产业倾斜。加大力度协调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为产业发展服务。

  (二)产业规划组。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部分重点骨干企业参加。两年内逐步建立由“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九大产业规划以及各县(区)开发区产业规划、骨干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成的规划体系,切实发挥规划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强工业规划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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