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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
(蚌政〔2010〕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有机融合,推动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皖政〔2007〕7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皖政〔2009〕118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当前服务业发展重点

  (一)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加快淮河路商业区、淮河文化广场现代商业区、淮上区商贸区、张公山商业中心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错位的商贸流通业集聚区。运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经营方式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形成若干个具有物流集散、批发交易、信息发布、电子商务等综合功能的农资和农机、冷冻和干鲜食品、农副产品、奇石玉器、建材等大型专业市场集群,建设若干个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鼓励发展网上购物,积极创新流通业态。加快壮大天洋、百大、华运等骨干企业,放大品牌效应,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加速发展现代物流业。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皖北物流中心,形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统筹规划,积极推进铁、公、水多式联运,实现铁路与港口、码头及公路运输场站的无缝对接。调整和优化物流资源布局,促进物流产业集聚,尽快形成河北农资商贸物流、西部工业物流、姜桥加工仓储物流、淮河新港物流等一批物流产业集聚区。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先进物流企业理念、掌握现代物流技术的本土物流企业,重点推进烟草物流、散装粮食物流、宏业冷链物流等专业物流,加强与中糖、中储粮、盐业、徽商、安达等驻蚌物流企业的合作,积极引进一批高水平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公共物流信息平台,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加快融入长三角物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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