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乡村,先行建设3-5家集购物消费、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合作医疗、中介信息、农技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并逐步在全市农村推广。争取使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覆盖全市乡镇和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使农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服务,助推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
三、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新网工程”建设,不仅有利于改善农村的市场环境、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增加农民收入,而且对于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城乡商品流通,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协调,强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新网工程”建设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形成共同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合力。要实行目标管理,把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等作为目标管理的重点,严格考核奖惩。
(二)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各级供销社要在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新网工程”建设规划,围绕构建五大网络,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等,确保“新网工程”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
(三)政策扶持,加大投入。从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的“新网工程”建设专项扶持资金,采取补贴、奖励、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和帮助供销社建立龙头企业、物流配送中心、乡镇超市和农村网络终端。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有关扶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新网工程”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新农村建设资金支持范围。对中央、省、市财政安排各县(市、区)的“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各县(市、区)财政要按照1:1的比例配套。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对“新网工程”建设用地,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要统一规划、合理安排、优先储备、依法保障。落实工商、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纳入“新网工程”建设范围的各类龙头企业、物流配送中心、乡镇超市、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享受国家、省、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确保全市“新网工程”建设扎实推进。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