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来信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确保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运转规范、监管有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平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来信办理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六日
平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
来信办理工作规则
一、工作宗旨
通过办理人民群众网上来信,了解社情民意,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政府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更好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群众第一、服务第一”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坚持“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市长信箱”信件的办理工作。(三)严格按照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受理范围
(一)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人民群众对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人民群众有关民生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四)对以下来信,不予受理:1.无实质性内容,或内容不具体,无法核实的;2.已进入仲裁、司法程序的;3.已定性且实行信访终结处理的;
四、工作职责
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实行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负责。(一)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来信进行登记、交办、督办,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信件办理结果的反馈,负责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二)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室负责网络管理和建设。(三)市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维护和技术支持。(四)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各自的网络管理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