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畜牧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3.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由市粮食局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长效机制。
由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和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落实。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畜牧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行为。
由市卫生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畜牧局等部门配合落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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