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全省质监宣传工作的意见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处各(室),在哈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质监系统新闻宣传和网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质监职能,树立部门形象,促进质监事业跨越式发展。现对做好全省质监宣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的领导
(一)充分认识宣传工作重要性。宣传工作是党的思想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是党的一大传统、一大优势,是党和政府争取民众,引导大众舆论的重要形式。能不能把宣传舆论工作抓实、抓好,关系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关系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执政能力。随着质监职能的延伸、作用进一步增强,社会对质监部门工作的要求和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因此,必须加强对质监部门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强化责任意识,强化使命意识入手,把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具体内容,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做到领导重视、层层发动,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使宣传工作成为发挥部门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软实力”。
(二)完善宣传工作体系。按照省编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的规定,省局已将宣传工作划归办公室管理。各市(地)局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待市(地)三定方案确定后,逐步归口管理,与省局一致。
各单位要建立由主管领导主抓,新闻宣传报道员、信息报送员、网络评论员(以下简称“三员”)具体承办的宣传报道工作机制,省局根据阶段性工作定期下发宣传工作要点,市(地)、县(区)要注重抓好对宣传工作要点的落实,建立起以省局为中心,市(地)局为骨干,县(区)局为基础的全省质监系统宣传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舆论宣传网络。
(三)配齐配强宣传队伍。各单位要配齐配强“三员”队伍,市(地)局挑选2-3名,县(区)局挑选1-2名专职人员负责宣传工作。省局、市局定期组织培训会、汇稿会,开展宣传工作的调研、研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反应快的新闻宣传队伍。
(四)加强人员培训。各单位要采取措施,为新闻宣传人员创造学习、培训、交流机会,有条件的市(地)、县(区)局可派人员参加当地政府、宣传部门和外地院校组织的培训学习。积极支持新闻报道员丰富知识结构,尽快提升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严肃工作纪律。宣传工作涉及社会敏感、热点、难点问题,具有政策性强、传播渠道广、信息扩散速度快、影响力大的特点。报道中如出现内容失真,表述不准等问题就会引发社会矛盾,就会造成不良政治影响和社会动荡。因此,必须加强宣传工作中的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感性。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到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有利于提升质监形象,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报道内容的真实性,不做失真报道,维护政府部门的公信度。要统筹安排。接受新闻媒体、记者对质监工作的采访,应由各单位主管新闻宣传部门领导统一安排协调,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对涉及质监工作突发性事件和敏感问题的信息,应请示省局统一发布。接待国家、省级新闻媒体的采访,要审慎准备,妥善接待、应对,防止回答不利,造成不良政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