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印发《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建[2010]91号)
各区县建设局,各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印发<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18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建设局,市安监站要按照《通知》要求,督促本地区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扎实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事故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各区县建设局,市安监站每月30日前将当月本地区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安全检查汇总表》(见《
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附表4)以书面方式报我局建管科;10月29日前,将本地区今年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含《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安全检查汇总表》)报我局建管科,以便汇总上报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