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单位的考核结果,按照规定报市政府,并采取适当形式公布、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考核机关书面要求被考核单位整改,被考核单位应以书面反馈整改情况。考核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的,考核机关应启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程序或者移送行政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连续3年考核不合格的,将具体情况报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应当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各县(市、区)政府、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不履行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指导职责,导致本地、本系统一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该县(市、区)政府或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考核工作的要求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适时提出调整考核内容和年度各项考核工作的量化指标,报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被考核单位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按照要求提供规范性文件、案卷、材料和情况,为考核工作提供条件。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并根据本地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对本地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实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附 件
三门峡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部门名单
一、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派出机构(8个)
义马市政府、渑池县政府、湖滨区政府、陕县政府、灵宝市政府、卢氏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
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43个)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和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粮食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盐业局、市地震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三门峡银监分局、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