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质量提升”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以“质量提升”活动助推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就有关信息报送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提升”活动的信息报送,并逐步把信息重点调整到“质量提升”活动上来。一要确保信息的质量。内容简练、翔实,主题突出,数据准确;二要注重信息收集的全面性。注重从多领域、多角度、多渠道挖掘信息源、信息题材;三要把握信息的时效性。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信息;四要抓好报送信息的审核把关。信息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避免信息时效性不强、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报送内容
围绕“质量提升”活动和检测工作整顿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项与“质量提升”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动态、体制机制创新情况,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措施、建议,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成绩和成功经验等。
三、报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