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检事业“十二五”规划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在哈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检事业“十二五”规划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这次征文活动。今年既是“十一五”规划收官之年,又是“十二五”规划谋划之年。各地、各单位要以这次征文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工作成果和所积累的宝贵经验,探索下一个“五年规划”全省质监事业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为实现质监事业跨越式发展积极献计献策。
二、认真选题,指定专人负责执笔撰写。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总局文件要求,围绕全省质监事业三年跨越式发展规划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全面收集素材,仔细筛选,指定专人负责执笔撰写,本单位负责人要做好最后文稿的把关工作。
三、保证质量,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报送。各地、各单位要保证文稿内容丰富,数据翔实。每个市(地)局报送文稿不少于2篇,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不少于1篇,务必于7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省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