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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2010年5月26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的议案,决定:撤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撤销后,其检察职权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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