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更新规划理念,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宜居城市和低碳城市为基本取向,科学定位城市性质、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优化城市布局和形态,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增强城乡规划的前瞻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规划的编制水平。要引入竞争机制,实施规划编制单位招投标制度。严格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程序组织规划编制。对事关城镇发展的重大问题要经专家论证,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实施“阳光规划”工程,健全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构成,增加公众代表和专家比例,加快推进规划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10.加强规划实施监管
抓紧出台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体制。建立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法定依据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机制,严格实施用地红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市政公用设施黄线等“五线”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调整程序。以农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为切入点,逐步实行城乡一体的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抓好县、乡(镇)和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强城乡规划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规划实施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四、发挥生态优势,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镇
11.建设生态园林城镇
按照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总体要求,转变城镇建设和发展方式,在发展中保护生态,在保护生态中加快发展。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实施生态园林建设工程,全面提高城镇生态建设水平。调整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利用城镇山丘、江河、湖泊、湿地等自然资源,实现城镇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有机结合,体现城镇生态美、空间景观美和环境艺术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加强城镇湿地、公园绿地、居住绿地、休闲绿地、单位绿地、风景林地建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将森林引入城市,把自然山体、城市水系、城区组团边界和城市交通干线等精心打造成绿量大、品位高、层次丰富,以高大乔木为主的绿色走廊和生态林地,形成点线面结合、林相丰富的绿地系统,构建山水相宜、人与自然和谐共融的一流生态人居环境。
12.全面推进节地节水节能
把节约土地作为城镇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依法严格审批城镇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节地型建筑,积极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土地集约和节约利用水平。认真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全面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促进新能源、洁净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建设低碳城市。大力开展城市综合节能,重点推进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研究制定支持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政策措施,加大太阳能光电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市照明中的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