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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省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

  坚持深化改革,促进创新发展。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大力推动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加快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理念和手段,努力形成有利于产业和人口集聚,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推进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3.主要目标
  到2012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6%以上,城区常住人口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1个(南昌),50万到100万人口的大城市力争达到6个以上(九江、赣州、景德镇、萍乡、新余、抚州),20万到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达到16个,城市和小城镇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初步构建起结构合理、布局协调、功能互补、集约高效的城镇体系。各设区市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50%左右的县(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有条件的力争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3个左右的设区市和若干县(市)进入省级生态园林城市行列。3个左右设区市创建省级生态市,省级生态县(市、区)达到30个。示范镇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创建200个生态乡(镇)和300个生态村。全省城镇功能不断完善,逐步建成比较完备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人防、消防、环境卫生等现代化城镇基础设施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城市主要设施水平在中部地区位于前列;教育、卫生、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区文化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南昌、新余等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较大突破。
  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8%左右;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1个(南昌),100万-15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2个(九江、赣州),50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8个(上饶、宜春、抚州、吉安、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20万-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28个,10万-20万人口的城市37个,5万-10万人口的城市14个。
  二、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构建集约发展的城镇体系
  4.着力培育和发展鄱阳湖生态城市群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引领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重大战略和“龙头”工程。要把建设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作为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重要内容,摆在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突出位置。加快培育和发展以南昌为核心,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为支撑,以京九、沪昆铁路和福银、济广、杭瑞、沪昆高速公路为发展轴线的鄱阳湖生态城市群。突出其生态、低碳、集约、高效的特色,统筹协调区内的资源配置、城市职能和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注重城市合理分工,统筹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建设昌九城际铁路和城市之间的快速交通系统,加快公、铁、水、空运输方式的衔接,加强城市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实现区域设施的联建共享和区域资源的集约利用,使鄱阳湖生态城市群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城市群。
  5.加快沿沪昆线和沿京九线城镇密集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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