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造价站转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发行事宜的严正声明》的通知

汕头市造价站转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发行事宜的严正声明》的通知
(汕建价通[2010]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发行事宜的严正声明》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发行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我站是汕头市区域内唯一指定《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以下简称“计价依据”)的代销单位,并已领取了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发的《指定代销单位证书》。

  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只给指定销售单位提供正版“计价依据”,凡无证在汕头市区域内销售“计价依据”的,均为盗版书籍,属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站将继续为我市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代销服务。同时,为维护“计价依据“的严肃性和建设各方的利益,特提醒有关单位及相关个人,拒绝盗版书籍,谨防上当受骗。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