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建设局印发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5月22 日前 完成)。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今年全市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工作目标,市住建局成立由杨 鮀 生副局长任组长,由建管科林永安科长、市安监总站吴汉川站长为成员的市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的各项工作。

  各区县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施工安全的局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股室和安监站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跨地区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在 5月22 日前 成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到各分公司、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并报送企业所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强化对在外承接工程的分支机构和所有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监管。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3日至10月31日)。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辖区内每个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督促其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一线施工作业人员,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

  在此期间,各部门要针对二、三季度台风、汛期、高温多雨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督促在建工程切实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中暑等各项措施;针对“十一”等长假期间的施工特点,适时开展节前安全检查,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各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在各部门检查基础上,我局将组织重点督查,并做好迎接省住建厅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部门要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同时,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促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