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的通报
(汕府建通[2010]76号)
各区县建设局,各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的通报》(粤建质函〔2010〕165号)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希一并贯彻执行。
一、《通报》指出的我省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我市同样存在。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我局《印发汕头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建[2010]16号)确定的整治内容,继续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整治,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二、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分包合同时,应认真审核分包企业和经办人员的合法性、真实性,对签名、印章的真实性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核实,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各安监机构要在施工总承包、监理企业审查的基础上,在每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作业前,现场核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资格证原件等相关资料,防止企业将安装资质违法出让给租赁单位或个人用于承揽安装拆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