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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函[2010]128号 2010年07月14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落实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精神,紧紧抓住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这条主线,突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民生工程、政府重大决策及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完善机制,创新模式,着力构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努力在主动、及时、规范公开上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决策及落实情况公开

  (一)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政务公开工作。围绕省重建委《关于2010年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意见》确定的工作重点,及时公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重建资金及重建政策、招投标、对口支援等情况,公开灾区城乡住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基础设施功能恢复情况,扶贫开发和就业促进情况,经济振兴、防灾减灾和生态恢复等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厅、公安厅、省扶贫移民局、省港澳办、人行成都分行等负责)

  (二)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公开重大项目推进、投资计划实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规划及用地管理、招投标活动、工程质量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公开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注重公开十大民生工程政策、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实施效果以及群众反映等方面情况,公开社会保险、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落实情况,公开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管理使用情况。公开维护稳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布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理重大事故事件等政府信息。(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省民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环境保护厅、省扶贫移民局、省体育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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