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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和丽贵等五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和丽贵等五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云政任〔2010〕10号)
省政府办公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政府研究室:
省人民政府决定:
和丽贵 任省政府参事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石松 任省政府督查室副厅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周 鸿 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刘晓云 任省接待办公室副主任兼云南海埂会议中心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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