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特殊教育三年发展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特殊教育三年发展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0〕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特殊教育三年发展规划(2010-201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长春市特殊教育三年发展规划(2010-2012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9〕41号)精神,充分体现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力争在三年内把我市特殊教育办成全国一流的特殊教育,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实现了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一)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高

  我市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连续5年达到96%以上,普及程度不断扩大。至2009年底,我市有特殊教育学校9所,在校学生1521人,随班就读学生1329人。特殊教育服务对象的类别进一步增加,在巩固传统的视障、听障、智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基础上,脑瘫和自闭症儿童教育也有了初具规模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职业技术教育)综合发展的特殊教育格局。

  (二)加大投入,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共同投入,合理布局。2009年底前,对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农安特殊教育学校、九台特殊教育学校、双阳聋校、榆树聋校、德惠聋校的校舍进行了改建、扩建和重建,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三)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专业化程度逐渐提高

  特殊教育教师的学历层次有了明显提高,特殊教育学校中有约三分之二的教师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有一批具备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特殊教育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教师,已全部接受专业化轮训。各县(市)、区广泛开展包括随班就读教师在内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教师专业化水平逐渐提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