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沪农委办[2010]6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上海市农科院:
为进一步推动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精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落实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沪府机管〔2010〕78号),定于6月12日至6月18日开展以“绿色办公,低碳生活”为主题的2010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根据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精神,结合本委实际,现就落实活动周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6月12日定为“绿色出行日”。倡导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天除紧急公务外,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届时,市政府机关通勤班车停开一天。各直属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关安排。
2、6月17日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各级公共机构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除外),机关各处室要自觉关闭各办公室内的空调;停开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等)照明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各直属单位也要按照上述要求作出相应安排,停开办公场所空调、公共场所照明和办公楼宇电梯一天。
3、开展“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专题活动。各单位要引导工作人员养成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树立节俭文明的生活消费理念,在单位食堂及其他餐饮服务场所张贴节约粮食宣传画、节约粮食提醒标示。
4、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征文和知识竞赛活动。此项活动待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具体安排后再组织开展。
二、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动员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节能宣传周各项活动。要落实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推进工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形成节能减排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2、扩大宣传,增强节能工作透明度。各单位应以节能宣传周为契机,通过印发宣传画、宣传手册、张贴标语,参与能源紧缺体验,组织开展节能知识培训和竞赛等形式,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广泛而深入的节能知识普及教育,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同时通过宣传,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