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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世博会期间蔬菜、生猪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世博会期间蔬菜、生猪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10]1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0]3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质 [2010]17号)和《上海市关于世博期间实行蔬菜、生猪及生猪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0]49号)文件精神,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不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在农业部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委在已安排专项经费开展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上海世博会期间蔬菜、生猪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现将《上海世博会期间蔬菜、生猪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附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保证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的重要环节,开展蔬菜、生猪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配合。承担本次监测任务的有关质检机构要根据本次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抽样、检测和结果反馈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客观公正、确保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次监测工作方案,确认批发市场、基地名单和抽样对象,保证抽样代表性和样品来源可靠性;承担本次监测任务的有关质检机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科学、公正地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

  三、加强沟通、及时上报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信息沟通,确保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完成。承担本次监测任务的质检机构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尤其是经确认不合格样品情况及时上报我委,我委将有关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农业部和通报有关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保本市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上海世博会期间蔬菜、生猪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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