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
(京统发〔2010〕75号)
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各区县监察局、司法局,市属各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10〕3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市6月至9月开展全市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请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有关领导讲话以及大检查方案,充分认识此次大检查工作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规划工作,落实人、财、物保障,高质量完成大检查各项任务。现将本市大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北京市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方案
2.北京市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北京市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规模以上单位自查重点检查指标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北 京 市 监 察 局
北 京 市 司 法 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附件1:
北京市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方案
为全面掌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
《统计法》)和《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
《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深入推进依法统计,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政府统计活动参与者的法制意识,严肃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和
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10〕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