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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三门峡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5.绿色增长原则。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两型”(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6.共建共享原则。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富民与强市的有机统一。
  二、主要任务
  (一)研究编制《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体现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着眼全局,突出重点,注重创新,增强实效,使之成为编制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部门或行业规划以及制定各项政策和年度计划的基本依据。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发展实际,立足自身特点,针对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把握优势,准确定位,认真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
  (二)做深做实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先导行业以及薄弱环节等重大问题为对象,明确具体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要明确建设时序并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将重点专项规划作为《“十二五”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突出针对性,增强操作性,使之成为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依据。各级、各部门要依据工作职能,认真分析本部门分管行业面临的形势任务,积极开展事关“十二五”期间本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对策,编制完成专项规划。
  (三)认真做好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规划要做到重点突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目标明确,体现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在认真研究“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的基础上,做好与市级规划的衔接工作,因地制宜,编制具有本地特色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必要的专项规划,确保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三、进度要求
  (一)专项规划编制阶段:2010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组织开展事关“十二五”期间地区和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调研,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对策,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初步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框架及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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