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面提升监管人员执法水平。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年内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要轮训一遍。全面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优化知识和年龄结构,建设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专业技术和领导干部队伍;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新任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年内所有在职人员轮训一遍,新进人员取证率和原有人员到期换证率达到100%,确保具备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对行政村和社区安全监督员的培训工作,年内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行政村和社区安全监督员的培训,新聘人员取证率和原有人员到期换证率达到100%。
2.实施城乡安全发展保障工程。
(1)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强化重点企业、重点乡镇管理,将无伤害班组、安全社区、安全村镇、安全校园、平安农机、道路交通畅通县等达标创建活动,统一纳入安全三门峡创建体系,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实现2010年内社区、村(镇)全面达标,着力打造安全发展型县(市、区)、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
(2)强化城乡安全规划。各级政府规划部门要将安全发展作为城乡建设的重要原则,在编制城乡规划中强化安全功能分区。同步建设城镇新区和产业集聚区、工业园等园区公共安全设施,易燃易爆单位与居民区之间留足留够安全防护距离;对城镇老区公共安全设施有计划地实施增加和改造,保证基础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3)完善城乡交通安全体系。将完善农村客运交通网络放在突出位置,支持引导客运公司发展农村客运市场,淘汰不能保证安全的运输车辆,从严打击农用车载客等非法行为,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出行安全问题。结合我市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积极规划建设现代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发展城市立体交通体系,推广使用先进交通调度指挥和人车分离措施,推进城区道路交通本质安全。
(4)强化城区易燃易爆安全管理。按照安全、便民原则,对城区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等科学布点、严格管理。加大城区燃气管道等重大设施管理,坚决清除违章占压。严格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管理,未经批准,危险品运输车辆严禁进入城区。
(5)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止项目带病投产、设备设施带病投入使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未经许可批准不得从事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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