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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财税系统的嘉奖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财税系统的嘉奖令
(三政[2010]5号)


  2009年,全市财税系统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加强财税征收管理,科学安排各项支出,集中财力保运转、保民生、办大事,财税工作在应对危机中取得新突破,超额完成各项责任目标。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68.1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1.5亿元,比上年增长13.1%,总量在全省保持第9位,增速居全省第6位。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01.4亿元,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5.6亿元,同比增长30.9%,增速居全省第5位,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财税系统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全市财税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全面加强财源建设,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切实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合理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财税系统迎难而上、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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