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奉贤区2007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验收的意见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奉贤区2007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验收的意见
(沪农委[2010]113号)


奉贤区农业委员会、财政局:

  2009年12月18日,市农委、市财政局以及所属成员单位、特邀专家等对你区承担的2007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听取项目建设的情况介绍,查验建设单位的完成数量,审核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为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做好完工项目的资金结算,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完成概况

  根据市农委2007年度建设项目(包括调整项目)批复,你区共承担建设计划1040亩,均为保护地设施。建设地点为庄行镇陈行村、穗轮村,奉城镇集贤村等。项目投资计划为4735.42万元,于2007年6月启动,2009年12月完成。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结算

  按照批复,你区2007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为4735.4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资金2912万元,区自筹资金1823.42万元。

  (一)拨付情况

  截止2009年11月31日,市级财政共拨付你区专项资金2620万元,约占计划拨款数90%。区财政通过报帐制共支付各类建设资金3341.76万元,其中:用于道路、明沟、喷灌、水电等土建工程961.76万元,用于大棚设施建设2353.62万元,支付工程监理、设计等管理费用26.38万元。

  (二)市、区结算情况

  经审核,确认本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总额4702.24万元(保护地设施单项及总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按保护地每亩4万元为最高投资额结算市应承担70%的部分为2912万元,按定额计算的仓库、管理费用以及其他单项投资额实际超计划部分由你区自筹资金解决。

  三、项目实施效果

  经过两年多的建设,该项目基本完成各项计划任务,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规范管理程序。项目招标管理纳入政府采购程序,合同管理规范,审价、审计等方面落实了“四个统一”。对项目资金实行区级财政报帐制,资金拨付审批手续规范。

  (二)坚持建设标准。本项目共建成各类管棚设施面积606.94亩,占保护地计划面积的58.4%。管棚设施投入资金3471.22万元,占保护地投资总额的74%,较好地执行了本市设施菜田建设的“双控”指标,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蔬菜生产最需要设施的建设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