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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大力扶持农民工创业。落实《合肥市创业促进年活动方案》,全面推行“你贷款,我贴息”小额贷款新模式,不断扩大贷款发放和贴息规模。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县(区)建设工作,完善创建返乡创业示范县(区)相关制度,发挥在推进工作、落实政策、优化服务、提高实效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完善和扩大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带动一批县区(乡镇)级特色园区、返乡创业一条街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达到19个,农民工返乡创业达到2095户,率先在全省建立农民工创业园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四)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鼓励农民工进城从事家庭服务业,把发展家庭服务业作为促进就业的新举措。研究制定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机制。建立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明确行业标准,重点扶持一批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指导一批中小企业做专做精,推进家庭服务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加强家庭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和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家政服务网络中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妇联)

  (五)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开展就业服务下基层、“就业岗位、技能培训、法规政策”三下乡活动,举办招聘会、发放“春风卡”、组织技能培训等,为返乡农民工及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高效就业服务。加强建筑劳务等专业市场建设。2010年,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二、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六)开展针对性培训。继续推行农民工技能培训券制度,发放农民工技能培训券10万张,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星火培训计划”等培训项目,开展各项农民工技能竞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拓宽定点培训机构,将技能培训延伸到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联合培训或“定点、定单、定向”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一体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七)落实培训监管制度。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监管和服务指导,建立健全市、区两级管理体制。在部分县区试点建立规范统一的农民工培训制度,实现培训的目标计划、机构认定、培训大纲、补贴标准“四统一”,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创新补贴方式,积极探索培训费用直接补贴用工企业办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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