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10]120号)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为保障2010年上海世博会顺利举办,根据农业部和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各区县切实加强迎世博重点蔬菜生产基地的建设,强化对种植散户安全使用农药的管理,地产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是,由于地区和单位之间的工作不平衡,蔬菜安全监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面广量大、组织化程度不高的散户依然是监管难点,部分区县有扩大趋势;二是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有待加强,特别是在产地准出制度实施过程中,基层力量和检测条件比较薄弱;三是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立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地产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规模化蔬菜生产重点基地的管理
充分发挥世博重点蔬菜生产基地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引导市郊蔬菜向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和销售品牌化方向发展,强化规模化生产基地的质量管理和可追溯。
1、完善田间档案记载和信息追溯。田间档案记录要统一规范,田间档案信息要做到及时、完整、正确,并及时输入到“上海市蔬菜生产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切实提高信息上网的质量。有品牌销售的蔬菜通过蔬菜产品商品条形码、QS标志或批号获取蔬菜的溯源信息,获得生产企业和基地农事操作信息,并可将追溯数据按标准导出到其它系统。
2、严格执行生产标准和质量保证制度。按蔬菜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认真执行质量保证的“十项”制度,特别是植保员签名制度,做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用药必须有效控制。
3、加强质量检测工作。重点基地的蔬菜要做到不检测不上市,不合格不出场,不承诺不出售。生产规模大和直接供应世博会的基地速测室和检测人员必须配备到位;生产规模较小的基地,以镇或村为单位配置相应的检测室和检测人员。
4、大力推进品牌建设。大型基地要有自己的品牌,规模较小的基地,由当地区县、乡镇通过一定的途径确立相应的品牌,促进地产蔬菜基地“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蔬菜种植散户的安全监管
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压缩蔬菜种植散户,特别是远郊地区要防止外来菜农盲目流入,而引发新的蔬菜种植散户增加。在大力促进蔬菜规模化生产和组织化经营的同时,切实对现有散户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