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10]122号)
各区县农业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2010年本市兽药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医发[2010]13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定了“2010年上海市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0年上海市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2010年上海市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以《
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实施《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为抓手,以施行《上海市兽药产品确认制度(试行)》为突破口,紧紧围绕本市兽药市场突出问题,全面整治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违法活动,提升兽药质量,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兽药GSP得到有效推进,兽药产品确认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市场行为更加规范;兽药经营企业的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违法活动得到遏制,兽药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85%,其中本市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积极推进兽药GSP实施
各区县要将贯彻实施兽药GSP作为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加大兽药GSP宣贯力度,增强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要及时制定辖区兽药GSP实施计划和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地分步推进兽药GSP工作;要加强兽药GSP后续监管,加大兽药GSP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