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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市监督管理局关于珠海市整治违法建筑和住宅室内违法装修专项梳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单位根据总体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安排部署,责任到人,做到梳理工作层层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要做好辖区内各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及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这次梳理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宣传教育深入到社区、住户,为梳理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实施整治阶段(6月至10月)。

  按照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全面开展梳理行动。一是做好调查摸底。实施整治单位要对整治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明确属新建还是历史遗留;属经营性、生产性还是公益性;属国有还是个人所有,分类整理,造册登记,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并于6月中旬前将整治方案和台账报梳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抓好试点。实施整治单位所辖各执法大队、中队要根据调查情况,选择一批典型小区和街道作为梳理行动试点,重点进行整治,在取得整治经验后,在辖区全面铺开,争取今年10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

  由梳理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对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主要工作

  (一)拆除违法建筑和影响市容的临时建筑。

  对主城区范围内未经批准的违法建筑和影响市容的临时建筑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拆,建立清拆台账,依法依规,如期推进。重点清拆以下违法建筑:

  1.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和构筑物。

  2.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临时建筑和乱搭乱建。

  3.影响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违法建筑和构筑物。

  4.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和构筑物。

  (二)整治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行为。

  对新发生的和群众投诉又没有解决的各类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违法问题进行整治,建立工作档案,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物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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