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意见

  其中,2010年,完成新发展核桃8万亩,核桃品种改良5万亩,建成优质核桃育苗基地5000亩。
  三、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安排布局
  结合《三门峡林业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12年)》和核桃种植资源分布特点以及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等,由市林业和园林局编制《三门峡市核桃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2年)》(以下简称《核桃产业规划》)和核桃产业发展计划,坚持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道路。以崤山为中心区域,确定湖滨区、陕县、灵宝市阳店镇、苏村乡、川口乡、五亩乡、朱阳镇和卢氏县沙河乡、东明镇、杜关镇、官道口镇、范里镇等地为核桃种植重点区。计划到2012年底,建成核桃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乡(镇)1个,1万亩以上的乡(镇)5个,建成丰产栽培核桃科技示范园1万亩。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核桃产业规划》,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的原则,编制本地核桃产业发展规划。
  四、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基地建设
  (一)重点扶持核桃丰产栽培示范园建设。根据不同核桃品种的适生立地条件,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大力引进优良品种,推广现有优良品种。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和其他组织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全面推广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栽培技术。到2012年全市建设面积500亩以上,以核桃丰产栽培技术示范为主的科技示范园10个。
  (二)扶持核桃基地建设,促进核桃规模化生产。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对核桃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新产品研发和加工技术提供技术支撑,制定和推行种植、修剪、施肥、灌溉、管理等技术标准,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种植,对以村为单位新栽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由市、县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鼓励广大群众因地制宜发展核桃生产,努力扩大种植面积。对于连片栽植在5亩以上的农户,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按面积给予一定奖励。
  (四)根据核桃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对核桃生产的良种补贴、育苗扶持、品种改良资金补助办法,增加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的资金投入。
  (五)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核桃产业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林业生态建设等重点工程,要优先考虑核桃产业基地建设,扶持林业大户发展核桃生产。
  五、强化技术培训,推广社会化服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