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继续巩固清理规范面向基层检查考核活动成果。各级监察、纠风等部门要督促各区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布内容开展检查考核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坚决纠正违规开展面向乡镇(街道)检查考核活动的行为,借机摊派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此外,继续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剪彩活动。各区、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深入推进两项建设。
1.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工作。按省统一部署,组织在全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系统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同时,在全市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认真查找并解决政风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市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2.深入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市《行风热线》要组织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等30多个部门和行业主要领导上线,有条件的区要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要组织有关党政领导和部门、行业领导上线,务求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市监察、纠风、广播电台等单位要进一步健全考核通报、网上投诉办理、新闻媒体联席会议等制度,不断创新办线形式,提高办线水平。
市直机关和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执行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对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要围绕我市“提高政府执行力 推动珠海大发展”的决策部署,将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行业要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行业的监管责任。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执行上比精神,在执行上见高低,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派驻派出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的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