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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重点抓好清理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一要继续抓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物价、财政、国资委等部门要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目录;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任何单位向国有企业摊派必须经主管此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二要全面清理面向群众的乱收费、高收费、乱罚款工作。市物价、财政等部门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可承受的能力,以供水、供气、有线电视、公安办证、通信、邮政和供电等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认真清理不切实际高收费、违反政策乱收费、利用垄断搞摊派的行为。要完善公共服务行业收费提价、降价机制,严格执行听证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3.重点抓好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深化行业自律工作。市工商、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要求,采取由点及面、自上而下的办法逐步推开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今年可选择城市的经济鉴证类、交易类、经纪类等三类市场中介组织进行试点,集中开展清理整顿。要强化中介组织的自律行为,对人员执业资格、机构资质、执业行为、执业水平、竞争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管,建立自律性监督管理机制。要大力开展专项整顿,审查确定中介组织的准入要件,对准入要件不完备或达不到准入标准的中介组织要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予以撤销;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从业的中介组织依法取缔。要深入检查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执业情况,对中介市场存在的官商勾结、恶意竞争、乱收费、违反诚信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大打击诱发腐败行为的力度。要加强中介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中介组织信用评估机制,建立违法违规记录制度,营造诚信执业、检举失信的社会氛围。

  继续推进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按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思路,市民政、工商、监察、纠风等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利用2年时间,重点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我市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市民政、纠风等部门要制定清理整顿和规范我市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目标、责任,组织协调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我市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可选择3-4个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进行试点工作,由点到面再在全市社团组织行业协会推广;逐步建立起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的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和自律保障等机制;市纠风办将组织市清理整顿和规范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监督检查团,协助开展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检查自律机制的建设情况,检查会员自律行为,对清理整顿和规范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及时指出违反自律与诚信的问题,督促整改,使社团组织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推动珠海大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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