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各行政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部门。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予以公告。同时,将公告的时间、形式、内容告知各有关许可审批部门。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三门峡市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领导为召集人,工商、公安、国土、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卫生、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农业、质监、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烟草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负责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建立信息共享等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各成员单位对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反馈。各县(市、区)政府要相应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责任,实行自下而上的月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季抽查制度,把无证无照率作为考评单位整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支持、包庇、纵容无证无照经营,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安全生产法》、《
食品安全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依法经营意识,营造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