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发《2009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建安办函[2009]12号)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现将《2009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2009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治理施工现场为重点,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突出安全生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目标,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遏制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一般等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成立全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芳 省建设厅主管厅长
副组长:柴 千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 员:高立志 省建设厅建管处处长
阎 琪 省建设厅安全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安全站。办公室主任:阎琪。
四、专项整治范围
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五、专项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专项整治内容
预防和控制建筑施工中的各类土方开挖、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伤害事故。
(二)专项整治措施:
1、落实教育培训制度:新入场、转场、转岗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学时和教育质量,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完善交底制度:施工单位项目部要组织对作业人员、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现场概况、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危险源及事故防范措施、事故发生后的自救、处理措施等内容,交底应全面、细致,体现不同情况交底的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