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发《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黑建安办函[2009]18号)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现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29号)要求,结合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行动,加大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建设厅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芳 省建设厅主管厅长
副组长:柴 千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 员:高立志 省建设厅建管处处长
阎 琪 省建设厅安全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安全站。办公室主任:阎琪。
三、行动时间
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集中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通过采取设立安全专栏、开展公益宣传等形式,加大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文化和先进典型。
2、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把宣传教育行动与“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结合起来,使法制宣传寓于“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之中,送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到现场、到建筑施工企业,提高广大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活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举办或参与组织研讨会、论坛会、演讲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