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认真解答问题,限期办结。节目直播当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收听节目,解答和处理问题。投诉问题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在迅速派专人负责进行调查处理,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限期在节目播出后7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并向投诉人反馈。
(三)加强沟通,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必须认真填写“行风热线”投诉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或“行风热线”咨询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投诉问题处理报告单必须由投诉人、承办人、部门业务主管领导签字;咨询问题处理报告单必须由承办人、部门业务主管领导签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暂时解决不了、但又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由承办部门提出解决的时限;各单位要将投诉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咨询问题处理报告单和处理情况书面报告(附电子稿)及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业务处室,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形成综合报告上报省纠风办。
(四)加强督办,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投诉问题的办结率和群众的满意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每个问题都要征求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真正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省建设厅将按群众投诉问题比例,直接回访投诉群众,征求群众对处理问题的意见。通报各市地建设部门参加行风热线情况,群众问题解决情况,抽查群众满意度情况。对抽查中发现的处理问题不认真、搪塞群众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省建设厅将进行点名批评,并把市地建设部门参加节目、解决问题情况作为评选行风评议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五)各市、地建设行政部门把参加“行风热线”《关注人居环境问题》专题节目的单位(见附件4和附件5)人员名单、职务、收听地点、联系电话、手机等于6月15日16:00前(按附件1样式)报省建设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53622806、53622983
传 真:0451-53622902
附件:
1、各市地建设行政部门参加“行风热线”《关注人居环境问题》专题节目人员名单表(略)
2、“行风热线”投诉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略)
3、“行风热线”咨询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略)
4、哈尔滨市建设部门到省电台现场参加“行风热线”《关注人居环境问题》专题节目人员名单(略)
5、各市地建设部门参加“行风热线”单位名单(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