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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2010年度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2、督促企业建章立制。围绕产品质量保障体系,督促企业要落实专职技术人员,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生产流程、操作工艺、产品包装、质检档案等进行全过程规范管理和实施质量追溯制度。

  3、组织技术工艺研究。及时了解并掌握面上生产质量动态,组织企业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推广,促进企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科学缩短生产周期,确保肥源供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广工作作为推进上海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优化细化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地推进工作。并不断完善商品、专用配方肥推广补贴政策,按“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原则,积极争取区县政府的配套补贴和给予推广工作经费的支持。

  2、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各区县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料、凭据档案的真实完整;各区县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推广工作的透明度,肥料计划分配和补贴资金核拨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要严格相关操作程序,补贴资金的拨付必须经过区县农委和财政共同审核,并由区(县)财政或区(县)农委根据实际供货数量直接拨付供货企业;要在规范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补贴资金拨付环节,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审核和抽查监督,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明确职责,做好公益性技术服务,禁止在推广过程中向企业收取技术服务费用。

  3、加强考核,确保实效。各区县要根据设施粮田、设施菜田、标准果园的分布,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区、高产创建示范方(片、带)、标准果园建设,以及科技示范户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筹划好用肥时间,确保计划落实到位。同时,各级农技部门要把2010年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广和监管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推广使用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和总结典型经验。各区(县)农委、财政在每年12月底前,将年度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广总结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市农委、市财政。

  附表:1、2010年各区县(单位)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广任务分解表;
  2、2010年粮油、蔬菜等经作专用配方肥料配方

  附表1:
  2010年各区县(单位)商品有机肥推广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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