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强化推广绩效评估。各区县要继续深化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广使用的绩效评估工作,。商品有机肥重点在优化生态环境、改良农田土壤、提高作物单产、改善农产品品质,以及节支增效等方面,设计并开展试验,掌握量化的对比数据,并做好试验示范书面总结;专用配方肥要结合配方肥料比较试验,选择本地区应用的配方肥料品种进行比较试验,展示配方肥料的肥效情况;同时,要注意收集总结好的经验和典型,不断完善配方肥料使用技术,引导广大农民科学合理施用专用配方肥料。
(二)质量监管
1、坚持产品质量入市把关。各区县通过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责任制度,立足于把好本区县范围内的产品入市的质量关,采用对企业规模、生产过程的考察了解,以及对产品的现场验收(即企业主辅料来源、数量,检查发酵是否完全,包装是否符合规范,产品湿度是否过高,是否存在短斤缺两情况)等方式,严格把好入市产品的质量关。同时要及时掌握用户对产品的质量反馈情况,包括湿度、杂质、味道等指标,切实提高合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强化肥料产品质量抽检。一是末端产品质量抽检。按照自愿的原则,供肥企业送检每批次商品有机肥料,及时掌握产品质量动态;二是全市产品质量抽检。重点在主要作物用肥高峰期,集中抽查本市各种商品有机肥料、专用配方肥,以及相关生产原料等产品质量,全年均不少于4次。三是市场产品质量飞行抽检。根据本区域商品有机肥料、专用配方肥推广应用情况,各区县农技中心负责市场产品质量飞行抽检,全年组织2-3次,市农技中心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四是加强产品质量自检服务。对未建有实验室或者有实验室但无检验人员的企业,市、区县农技中心提供技术指导和委托产品质量检验服务。
3、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营造市场选择产品环境,公开产品质量抽检结果,严厉打击掺杂使假行为。对经统一抽检认定为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令其停止销售并及时处理已售不合格产品,并根据有关规定加以处罚;市、区县肥料质量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整改措施。
(三)行业自律
按行业自律要求,本市农业废弃物行业协会、肥料生产经营行业协会等要切实加强企业生产过程质量监管和经营自律。
1、加强生产技术培训。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生产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企业生产水平。督促入围企业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本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和工艺生产流程,并确保所提供产品符合《
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