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
  1、2010年上海市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2010年上海市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2010年上海市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2010年上海市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5、2010年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6、2010年上海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2010年上海市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七届三、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围绕确保本市粮食生产安全、保障蔬菜为主的食用农产品安全,以“世博”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突出源头管理、市场监管和服务指导,狠抓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强化大案要案查处,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食用农产品安全的可追溯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市、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部门、农业执法和监督管理部门横向联合、上下联动,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实行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执法与监管相结合,加大引导、监督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以蔬菜为主的地产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较上一年提高5个百分点,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农药生产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1、农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坚决查处生产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以及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
  2、蔬菜、食用菌和瓜果:进一步加强蔬菜、食用菌和瓜果生产的安全监管,继续开展蔬菜、食用菌和瓜果农药残留的抽检工作,强化农药残留超标产品的处理。
  (二)重点单位
  涉嫌存在质量或标签问题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涉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多的蔬菜、食用菌、瓜果生产企业和散户等。
  (三)重点区域
  158个“世博”蔬菜生产基地、以及食用菌、瓜果等农产品生产基地等。
  四、整治任务
  一是注重源头管理。市农药执法管理部门组织市及区县有关执法人员对全市所有农药生产企业和规模较大的13家农药批发企业所经营的农药产品进行源头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结合《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根据《农药经营单位销售和仓储技术要求》地方标准对全市农药经营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检查。《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开展《上海市农药购销台账制度》等制度建设的检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以蔬菜为主的农产品安全监管,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农药的购入台账、库存台账和田间使用档案制度建设的检查,实现农药使用的可追溯性。尤其是对158家重点蔬菜生产基地质量可追溯制度的检查,包括蔬菜生产基地农事田间档案上网、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植保员签名产品准出制度等。
  三是加强市场检查。集中搞好四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4月份的“世博”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专项整治行动;5月份和8月份的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专项监督抽查整治行动;6-9月份的禁用高毒农药及毒鼠强清查收缴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夏秋期间使用农药次数多、容易产生农药残留超标等情况,组织各区县围绕安全监管责任书签订、农业投入品管理、田间档案记载、农药残留检测等内容开展安全使用农药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提高蔬菜质量安全;7月份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投入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四是加强农残监测。结合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尤其世博期间,进一步加大对蔬菜、食用菌、瓜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力度,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2010年完成50万份农药残留速测任务和20万份田间“一滴灵”检测的任务,5月-11月期间,完成全市5000份蔬菜、400份食用菌和300份瓜果农药残留实验室定量检测任务,以及150份稻米农药残留实验室定量检测任务。
  五是加大案件查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对投诉举报、市场检查、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农药生产经营行为,要依照《行政处罚法》和相关的农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特别对农药产品政府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假劣农药和利用假劣农药坑农害农事件,要认真组织力量,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行彻底追查,一经查实,要从严进行查处。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执法和监督部门在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要按照“2009农药市场监管年”确立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领导,明确农药市场监管牵头单位,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各地要进一步充实农药执法力量,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同时,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力”的要求,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季节,制定详细的治理行动方案和进度表,保证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深入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结合3.15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体,利用宣传条幅、宣传栏、黑板报、告知书、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农药法律法规和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目的、意义及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开展优质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护农工作的氛围。《蔬菜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100%和发放《安全使用农药告知书》达到100%。依法推介优质放心农药产品,普及识别真假农药和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的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
  (三)增强部门合作。各级农业执法和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牵头作用,主动联合工商、质检、公安以及外省市毗邻地区的执法力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在市场检查中查获的非法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及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或移送同级工商、质检等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打击和取缔。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分子要与司法机关紧密配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区县农业执法和管理部门在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中,对发现或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实行工作情况月报制度、重大事件急报制度、例会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按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情况。
  (五)总结工作经验。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时调整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好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
  六、工作安排
  详见工作列表。

  2010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4日-  日

前期调研

制定工作方案

摸清现状

明确分工

2月 日

部署工作

印发文件、召开部署会议

及时到位

第二阶段

3月15日前后

放心农资进村入户

现场咨询、

优质农资推介、法律法规宣贯

确保服务质量和舆论宣传效果

4月份

蔬菜、食用菌安全整治

迎“世博”农产品生产基地安全检查

确保措施到位

5月、8月

市场监管

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专项整治

确保措施到位

6-9月

市场监管

禁用高毒农药清查收缴专项整治

确保措施到位

5月-11月

残留检测

下达5000份蔬菜、400份食用菌和300份瓜果农药残留实验室检测任务、50万份速测任务

确保抽样量和覆盖面

11-12月

残留检测

下达150份稻米农药残留实验室检测任务

确保抽样量和覆盖面

第三阶段

12月

总结提高

总结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确保实事求是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