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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度上海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七、建立完善兽药质量跟踪检测制度,对抽检不合格的,应对该企业同品种不同批号及其它产品进行跟踪抽检,并将跟踪抽检结果上报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跟踪抽检纳入监督抽检计划。

  八、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年度抽检计划所需工作经费分别由农业部和地方财政预算划拨。

  九、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将监督抽检与打击制售假劣兽药、治理整顿兽药市场秩序工作结合起来。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要会同有关部门追根溯源,依法惩治违法活动,净化兽药市场。

  附件:1、2010年度上海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2、评价性抽检品种目录
  3、本市兽药质量监督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4、兽药监督抽检结果确认通知书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2010年度上海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抽样单位

抽样分布及批数

市兽药饲料监督所

兽药生产单位50批、兽药经营单位10批

闵行区农委(农业科)

兽药经营单位15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

嘉定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兽药经营单位25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

浦东新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兽药经营单位33批、兽药使用单位17批

青浦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兽药经营单位25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

(其中渔药10批)

崇明县农委(畜牧兽医办)

兽药经营单位15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

(其中渔药5批)

金山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兽药经营单位15批、兽药使用单位10批

松江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兽药经营单位10批、兽药使用单位8批

奉贤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兽药经营单位30批、兽药使用单位10批

(其中渔药15批)

宝山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兽药使用单位7批

总  计

300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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