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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度上海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化合物

动物/组织(批)

样品来源

备注

氟喹诺酮类

鸡/蛋50

猪/肉50

本市各蛋鸡场

本市各屠宰场

每阶段的抽样、送样工作由市兽药饲料监督所具体安排,请各区(县)做好协助工作。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鸡/肉50

本市各鸡场或屠宰场

青霉素类

牛/奶50

本市各奶牛场

β-受体激动剂

猪/肝100

猪/尿40

本市各猪场或屠宰场

磺胺类

鸡/肉20

本市各鸡场或屠宰场

地美硝唑/甲硝唑

猪/肉20

本市各屠宰场

喹乙醇残留标示物

猪/肉20

本市各屠宰场

合计

400批



  附件2
  畜禽产品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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