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小组成员单位由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兽药饲料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兽药饲料监测所)、市乳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浦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站等单位组成。
应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办公室,电话:021-23113098。
调查组:主要负责事件调查、信息收集和指导事件处理。
技术组:主要负责事件调查及处理的检测技术支撑,并依法组织抽样检测。
处理组:主要负责分析评估事件影响,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协调指导及组织对违规企业和养殖场(户)的依法处理,应急物资的调配与发放。
综合组:主要负责事件及有关工作文件的起草,信息收集、分析、汇总、报送,对外舆论宣传等工作。
(四)应急处理
一旦发生事件,要快速调查引发中毒的动物产品,并及时溯源,要向可能发生同类问题的区域发出预警,严格控制含有违禁添加物的动物产品的扩散。
1、事件原因分析
调查组应在获得事件信息后2小时内,根据事件当事人提供的情况,分析事件原因、违禁添加物及其可能扩散的情况,并根据可能扩散的情况划定可疑区域。
2、控制措施
调查组组织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1996)的要求,对相关动物产品采取封存、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对运输相关动物产品的工具及销售地点采取消毒等处理措施;对仍有可能造成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动物产品立即开展追踪调查;对造成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动物产品加工、运输、销售单位和个人,按照《
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3、追踪监测
在启动应急预案12小时内,由技术组协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对划定可疑区域内的动物产品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测,并在72小时内将检测结果报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市畜牧兽医办公室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是否扩大应急反应范围。
4、善后处理
处理组应及时监测事件发生后畜禽产品价格、供应量及其他相关信息,提出稳定畜禽产品市场的方案,并实地指导相关区县的畜禽生产。
5、舆情监测
综合组负责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监测、收集、汇总国内外关于事件的信息报道,并报市畜牧兽医办公室;负责每24小时编印一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简报。根据事件发展情况,随报新闻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