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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世博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级兽医部门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和防疫措施落实情况,有关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组织应急预备队在24小时内赶赴疫区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认真落实疫区周围的检疫监管措施,协调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和市场监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和疫情监测工作,要追踪溯源,并及时通知周边省份加强防范。
  如发生人畜共患病,应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疫情情况,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人员防护工作,防止感染到人。
  (三)有关要求
  世博会期间,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防控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工作程序,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物资到位,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准备。严格执行世博会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世博会期间,应急预备队人员要确保联系畅通,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有效反应、及时应对,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事件分级
  按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世博会期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二级。
  1、Ⅰ级
  (1)世博核心区人员因食用动物源性食品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或违禁添加物中毒事件。
  (2)世博核心区外本市区域10人以上(含10人)因食用动物源性食品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或违禁添加物中毒事件。
  2、Ⅱ级
  世博核心区外本市区域10人以下因食用动物源性食品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或违禁添加物中毒事件。
  (二)事件预警
  1、信息监测
  市畜牧兽医办公室负责世博会期间本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
  2、事件调查和确认
  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监测,在监测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及时搜集有关证据,做出调查笔录,依法扣押和查封涉案物品,并在2小时内报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市畜牧兽医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兽药饲料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市乳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开展抽样检测工作。
  (三)预案启动
  发生Ⅰ级和Ⅱ级事件,由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启动预案。市畜牧兽医办公室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实施,应急小组内设调查组、技术组、处理组和综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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