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世博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沪牧医办[2010]9号)
各区县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农业科):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世博会期间本市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做好世博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保障世博会顺利召开,现印发《上海市世博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重大动物疫病引起的动物卫生事件的,除按照附件《上海市世博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执行外,同时启动《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上海市重大动物疫病专项应急预案》。
二、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的应急小组,制定相应的辖区应急预案,以保证一旦发生突发性的质量安全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浦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站、市乳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等单位应充分做好应急处理的各种准备工作,以确保事件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与处理。
附件:《上海市世博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上海市世博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
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世博会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妥善处理动物卫生与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世博会顺利举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