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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上海市201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4集中免疫:在本市规定时间内完成。
  2.5日常补免:按照本市建立的每月免疫日制度进行补免。
  2.6进展:要固定人员,按规定报告免疫进展等情况。
  3. 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3.1协助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 应急
  4.1应急值班:节假日、夜间等应安排值班。
  5. 疫情报告
  5.1人员:至少安排1名专门人员负责疫情管理工作。
  5.2制度:应制定疫情报告相关制度。
  5.3报告:按规定及时进行快报、月报、年报。
  6. 村级防疫员
  6.1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参加1次动物防疫技术培训。
  6.2制度:建立村级防疫员岗位职责等有关制度。
  6.3档案:建立村级防疫员档案。
  7. 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7.1畜禽标识:按规定开展二维码耳标佩戴工作,确保佩戴率100%。
  7.2设备操作:能熟练操作各种追溯设备。
  7.3信息传输统计:每月统计设备操作人员的信息传输量,并核对免疫数量,保障追溯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核方式
  1. 考核时间
  2010年12月
  2. 考核范围
  区县本级和每个区县2个乡镇,乡镇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随机抽取。
  3. 考核形式
  考核工作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区县之间交叉检查的形式。每个区县抽调2人,中心负责人1名(任检查组组长),熟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人员或实验室工作人员1名,组成5个检查组。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组检查2个区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每个检查组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与各区县的联络协调工作。
  具体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畜禽样品采集等形式进行。
  4. 评比方式
  根据检查组按附表《上海市201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评分一览表》内容和标准进行的现场打分,结合采集样品的实验室抗体效价检测结果,计算出各区县得分,进行综合评比。
  5. 考核安排
  具体考核安排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通知。

  附表:
  上海市201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评分一览表(总分:1000分)
  区县:            乡镇1:             乡镇2:            
  一、防控工作部署:25分

检查项目

分值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实得

工作部署

25

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区(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

查阅会议通知或纪要,缺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区县

10

 

部署春、秋季动物防疫和夏季消毒灭原工作

查阅相关文件,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区县

15

 

小计

25

 

  二、经费落实:15分

检查项目

分值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实得

经费落实

15

疫苗经费纳入预算并按规定比例配套

“是”给满分,“否”给零分

区县

5

 

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免疫经费

“有”给满分,“无”给零分

区县

5

 

监测经费

“有”给满分,“无”给零分

5

小计

15

 

  三、免疫: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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