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鹤壁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鹤壁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0〕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0年鹤壁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日

  2010年鹤壁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确保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我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任务目标

  ­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2010年全市培训城乡残疾人1300人,实现就业创业650人,初步建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鹤壁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合民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金志广、市残联理事长陈良安任副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安荣林、市财政局副局长李洁、市农业局总农艺师张俊萍、市残联副理事长陈卫红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陈卫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财政部门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资金的预算安排,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督促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农业部门要将农村残疾人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将贫困地区残疾人培训纳入“雨露计划”。工商、税务部门要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落实税费减免等政策。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市、县区残联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主导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培训及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努力开辟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新途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